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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09-11-24浏览次数:

    各系: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十七届四种全会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促进辅导员工作交流,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报教育部思政司同意,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和《思想教育研究》编辑部联合将开展2009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09年11月-12月。

    二、参评范围

    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

    三、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要密切联系当前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要有独特见解,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内容丰富,资料详实,行文规范,严禁抄袭;

    3、一个作者(排序相同的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篇论文;与他人合作不是第一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篇论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本校对个人申报的成果进行初步评审,请各系把参评论文在2009年11月30日以前连同申报表一式三份报学工部处(B107)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

    五、相关说明

    1、征文严禁抄袭、下载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评委会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评委会同意。

    4、凡报送的论文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如因抄袭、请人代写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5、参选论文将择优在《思想教育研究》杂志上发表。

     

    附:2009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0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