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点地图|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专题频道
    通知公告
    Website Titel

    关于开展2009年度山东省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优秀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0-03-11浏览次数:

    各系:

    为表彰奖励优秀在校大学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优秀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0】2号),我校将开展2009年度“朝阳助学”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学习刻苦,综合测评成绩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艰苦奋斗,自立自强。

    5、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评选人应为具有济宁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获得08-0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的同学不参加本次评选。物理与信息工程系、中文系、生命科学与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美术系、外国语系各评选一名。每人奖金2000元。

    三、评选要求

    本次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其所在系和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并在系内公示3天。评选完毕,请各系组织学生填写打印“全省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优秀大学生推荐表”(一式两份)和“全省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优秀大学生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空表在校FTP/资助中心文件夹中),于3月17日前报送至学工部(行政楼B101),电子文档发送至jnxyxgb@sina.com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