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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建济宁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辅导员宣讲团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9-21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建山东省高校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2〕87 号)精神,组建我校党的二十大精神辅导员宣讲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专职辅导员5名;学生党员10名,具有济宁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每学院至少推荐1名学生党员。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理论素养扎实。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创新 理论最新成果,理论功底较好,熟悉世情、国情、党情。

    (三)个人事迹突出。具有让青年学生可亲、可信、可学的 感人事迹和突出业绩,能够展现新时代青年的奋斗与担当。

    (四)宣讲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丰富的宣讲 经验,善于用“典例典籍”化“难”为“易”,用“身边事”化 “虚”为“实”,用“真情实感”化“散”为“聚”,能够将大 道理转化为生动感人、易懂可信的民言民语、学言学语,推动党 的二十大精神在青年学生中入脑入心入行

    三、组织评选

    由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并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高校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的遴选。

    四、宣讲安排

    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宣讲,重点面向学生把会议精神讲深、讲透、讲活,让青年大学生听得懂、记得住、用得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宣讲团将以宣讲小组、小分队的形式,分批次深入各二级学院进行开展宣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积极参与。全校师生要认识到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的重要意义,自觉从党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增长智慧、增强信心,用青春唱响“强国复兴有我”的时代强音,积极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

    (二)认真准备、按时报送。申报人员要认真准备素材,展现济宁学院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需提供2寸证件照1张、生活照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相关宣讲视频材料1份(时长10分钟左右,统一采用h264编码,MP4格式,分辨率1920*1080,单个视频文件原则上不大于300MB)。请将相关材料于9月26日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jnxyxgc@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