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工作处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指导学院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奖惩工作;
2.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4.负责学生奖、助、贷、补、减等资助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做好大学生征兵和军训工作;
7.负责学生就业教育、就业服务工作;
8.负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工作处各科室岗位职责
(一)教育管理科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实施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思想政治状况调查研究活动。
2.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安全教育、新生入校教育、毕业生教育活动。
3.协助领导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4.抓好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行为规范的监督及管理工作。
5.具体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的评定、管理与发放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学生重大事件及学生的违纪处分工作。
7.负责学生工作处的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学生工作处的办公室事务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贫困生资格认定及贫困生档案建立工作。
2.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整体规划、岗位设立与具体安排。
3.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管理、配合工作和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工作。
4.负责学生困难补助的管理工作。
5.负责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上报等工作。
6.负责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等工作。
7.负责学校资助数据的上报等工作。
8.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访工作。
9.负责爱心捐助具体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1.负责学生公寓的全面检查、监督、评比和指导。
2.负责学生住宿安排和房间调整。
3.负责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和文明宿舍评比工作。
4.负责学生公寓工作人员的组织领导和考核工作。
5.协助学院有关部门,进行学生公寓卧具的招标、采购、配备工作。负责学生公寓务工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公寓室内卫生、公共卫生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7.协助各系,在公寓内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做好辅导员进公寓、党支部进公寓和社团进公寓工作。深入学生宿舍听取学生的意见、要求,并及时反映情况。
8.定期向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9.负责指导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10.认真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科
1.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进行个别与团体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
3.开展新生入学心理健康教育。
4.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5.负责心理咨询中心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6.负责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7.配合和指导各二级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国防教育科
1.草拟并报批国防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2.做好征兵工作的宣传、发动,确保征兵工作圆满完成。
3.负责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组织和保障,做好新生军事训练工作。
4.制定并组织落实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军事理论课教学等工作。
5.负责组织征兵登记工作。做好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确定,士官招收等兵员征集工作。
6.负责武器装备和训练器材的管理工作。
7.负责与地方武装部的对接,做好征兵、预征兵宣传发动和登记统计等。
8.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国防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工作。
9.负责学校的人民防空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1.贯彻落实上级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定学校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全校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每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2.采集并对外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积极向社会推介本科毕业生。
3.搜集、整理、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举办全校性大型招聘会、行业性、专业性校园招聘活动。
4.负责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并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考核。
5.面向在校生开展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就业观念的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讲座、论坛和咨询活动。为毕业生提供生涯测评、求职技巧、面试辅导等综合指导服务。
6.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签署、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离校和派遣手续及毕业生档案转递。
7.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及时反馈、公布就业数据。组织开展对各学院就业工作的检查、评估与表彰。
8.做好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信息反馈,积极开展就业满意度调查和工作总结研究。
9.组织好优秀毕业生评选、求职创业补贴工作。
10.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