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接省教育厅通知,2009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用于教育资助等公益性活动。经研究,拨付我校的捐赠资金用于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每人500元。现将我校评选“爱心一日捐”受助学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勤奋上进。
4、近两个学期无不及格课程,08-09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或班级)前70%。
5、原则上获08-09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09-10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办法
各系党总支具体负责本系的评审工作(名额按学生数分配,详见附表),评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其所在系和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人选,并在系内公示3天。公示完毕,请各系组织学生填写打印“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表中应有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公章和电话)和“资助学生汇总表”(一式一份)(空表在校FTP/资助中心文件夹中),于5月24日前报送至学工部(行政楼B101),电子文档发送至jnxyxgb@sina.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