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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0-07-06浏览次数:

    各系;

    接省资助中心通知,为做好我省2010-201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请将以下事项及时通知有关学生: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4月30前各系审核通过并在省资助管理网上录入信息的申请贷款的学生。今年起各高校不再为贷款学生开具贷款证明。

       三、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自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www.csls.cdb.com.cn),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请申请贷款的同学务必于该时间段内做好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用户)》,具体申请方法可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须知》之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

    网上注册时,各项信息(如系名称、专业名称等)务必准确,并且自己留有记录。登录名、密码等务必牢记

    (二)贷款申请受理。各县(市、区)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要及时认真地做好材料审核、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打印等工作;申请受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手续。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自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无《证明》者无法填制和邮寄回执单。

    (五)高校填制和邮寄《回执单》。

     

    学生工作部

    201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