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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学院疫情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1-31浏览次数: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正处于最关键的窗口期,疫情这一危机事件不仅影响身体,也会影响我们的心理。在做好身体防护的同时,如何做好心理防护尤为重要。为做好疫情期间我校师生的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疫情心理危机事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心理咨询服务与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部署教育系统开展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精神,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念和信心。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组织机构

    成立济宁学院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领导与规划我校师生疫情心理防护与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疫情危机干预工作职责。建立校、系(院)、学生三级疫情心理防护和干预工作网络机制,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疫情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为应对疫情做好准备。  

    (二)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重新认识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具体实施

    (一)疫情心理防护知识的宣传

    1.利用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网站、“师生心语”公众号和心理委员群等媒介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介绍情绪疏泄和心理防护的方法,引导学生理性看待疫情,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疫情。

    2.开展网上“武汉加油、疫情心理防护”志愿活动。利用文字纸条、祝福视频、设计宣传图片等形式引导学生们以积极主动的心态面对疫情。

    (二)组织参与疫情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的人员进行网上培训,提高开展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

    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1月26日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确保为师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援助,并做好自身心理防护。

    (三)开展网络疫情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

    1.开通心理援助QQ热线-我们在一起3232855512)对本校师生进行网络心理辅导和咨询。安排心理咨询中心专兼职心理咨询老师轮流值班,大学生心理健康联合会辅助工作,及时解答师生在疫情期间的心理困惑和心理冲突。本次网络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只针对此次疫情产生不良情绪的师生提供。

    2.各系(院)利用网络和班级群开展本系(院)的心理辅导工作,积极进行学生心理疏导。各系(院)建立系(院)疫情心理辅导工作QQ热线,利用班级群在心理健康辅导员指导下积极发挥心理健康部和心理委员的作用,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班级心理委员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汇报,并给有需要的同学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启动我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机制

    根据《济宁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试行)》(济院政字〔2016〕43号),一旦出现疫情所致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即刻进行干预。相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疫情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科学决策。

    (五)做好开学后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密切关注从疫区返回或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做好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心理支持服务,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济宁学院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