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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9-02浏览次数:

    各系(院):

    为切实做好开学初学生工作,保障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我校学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新学期的学习生活,确保各项学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各系(院)要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做到有预案,早准备,提前告知学生返校注意事项,准确、及时、详细掌握学生情况。重点关注未能按期返校的学生,及时与学生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清具体原因,确定到校时间,督促其早日返校。请中文系、经管系、文传系、外国语系、教育系、美术系、音乐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于95日晚8:00前上报学生返校情况(通过QQ发送到周明耀处),96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报送行政楼B107(加盖公章);请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计科系、机械工程系、体育系、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于96日晚8:00前上报学生返校情况(通过QQ发送到周明耀处),97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报送行政楼B107(加盖公章)。对无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在校入保的学生如假期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或住院医疗的情况,请准备好病例、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到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办理报销事宜(咨询电话:4893118);凡意外伤害入保者,待医保处报销后,其它费用每周二下午到行政楼B101办理二次报销(狂犬疫苗也可报销)。

    3.各系(院)要科学安排、认真部署、提前准备,做好新生接待、军训、入学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尤其应当从实际出发,创新思路,不断创新迎新工作。

    二、疫情防控工作

    1.学生返校前,辅导员要通过线上班会、学生群、家长群等方式和渠道,督促学生居家隔离、健康打卡、提交个人健康档案,全面排查学生健康状况,精准掌握“应检尽检”人员信息,通知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提醒学生返程途中安全注意事项,提倡家长亲友自驾陪送学生返校,明确学生入校程序和要求。

    2.各系(院)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常态化复学、常态化防控”原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在开学初和新生入学后,加强学生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明晰学生宿舍、教室、餐厅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严把入口、出口关,切实保障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教育学生要遵守疫情期间校园管理的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各系(院)要做好学生体温检测、因病缺课登记追踪、疫情防控健康教育等工作,要准确掌握每日学生去向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等记录,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三、学生安全教育

    1.各系(院)通过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传销、预防毒品等专项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开展网络文明与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树立网络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维护网络安全。

    2.各系(院)要加强防网络诈骗教育,强化学生防范意识,远离不良网络借贷。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将防范网路诈骗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

    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各系(院)结合开学第一课,认真组织开好新学期第一次主题班会课,辅导员要认真备课,向学生精准传达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和规定,做好学生收心教育,及时向学生提出学习、生活上的新要求和新期望,引导他们尽快从放假状态调整到正常的学习状态。

    2.各系(院)要注意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生家庭情况的变化,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细致的情况调查,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系(院)通过调研,及时了解问题、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要重视问题学生,做好心理疏导,让学生从心理上自立自强,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3.运用新媒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通过网络、微信、QQ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诚信感恩教育、文明教育等活动,尤其注重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知识的宣传和学习,引导学生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

    4.各系(院)要结合环境条件和学生实际,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充分发挥新生军训、主题班会等载体作用,精心组织,帮助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宗教政策,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宗教信仰问题,激发爱国、爱党情感,自觉抵制校园内宗教传播活动。

    五、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01720182019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严格按照《济宁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内容、标准掌握执行。请各系辅导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定,严格标准,规范步骤,使评比结果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学生的情况,为学生的综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单项奖学金严格按照标准和比例,如实评选,如有条件不够者可空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习成绩优秀奖、社会实践奖、创新创业奖、体育运动奖、文艺活动奖的评定必须严格掌握,在报送结果时必须报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奖时间限定在201991日至202091日。

    请各系于1016日前将评比结果公示后,以系为单位报教育管理科(行政楼B107)审核,以便发放奖学金、荣誉证书等。电子稿发送至jnxyxgc@sina.com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