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1年济宁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济宁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济院政字〔2018〕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时间
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
三、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全面负责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7人,具体负责本二级学院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请将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纸质版(附件7,一式2份),盖章后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4:00前报送至行政楼B107,电子版发送至jnxyxgc@sina.com。
四、考核程序
严格按照《济宁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济院政字〔2018〕21号)和《2021年济宁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五、窗体顶端
五、相关要求
(一)辅导员考核工作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考核各个环节的工作,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严格按照《济宁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济院政字〔2018〕21号)的规定执行。
(二)学生评议及二级学院对辅导员的量化评分,应坚持严谨认真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本学院辅导员打分,不得评完全一样的高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必要时可以调阅二级学院工作小组评分的原始票。
六、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等挂钩;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参与辅导员考核,考核结果只作为辅导员岗位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七、报送材料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10:00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辅导员个人述职报告、《辅导员考核信息表》(附件4)、《辅导员科研、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5)、《辅导员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6)(各一式1份)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B107,电子版发送至jnxyxgc@sina.com。
(二)《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8,A4纸型正反面并粘贴,纸质版一式1份)
该考核表由被考核人参照填写说明填写第1~3页内容,在第3页右下角本人签字处签名,打印、粘贴装订后,报送至行政楼B107。
(三)《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9,A4纸型正反面,纸质版一式1份)
该考核表由被考核人填写、打印、个人签名后,报送至行政楼B107。
(四)《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10)
请参照填写注意事项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只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行政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等前五项),电子版主题:“2021年(单位名称)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发送至邮箱:jnxyxgc@sina.com。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