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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学生教育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8-30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学生教育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开学初学生工作,保障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我校学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新学期的学习生活,确保各项学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请按照《济宁学院2023级新生入学教育实施方案》《济宁学院2023年大学生升级教育实施方案》全方位、分年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请按照方案具体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因中标方内部协调、流程审批和货物采购的耗时较长,程序繁琐,空调安装项目将持续至9月中旬,学校将及时施工方积极协调,相关进度及时通知各学院,请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提醒同学们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2.开展公寓安全隐患大排查,维护学生公寓安全。学生返校后,要立即开展学生公寓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水、电、火、物品、人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协调公寓管理、后勤物业、安全保卫等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通过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传销、预防毒品等专项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开展网络文明与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树立网络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维护网络安全。

    4.加强防网络诈骗教育,强化学生防范意识,远离不良网络借贷。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将防范网络诈骗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

    、学生日常管理工

    1.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做到有预案,早准备,提前告知学生返校注意事项,准确、及时、详细掌握学生情况。重点关注未能按期返校的学生,及时与学生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清具体原因,确定到校时间,督促其早日返校。请9月3日晚20:00前填报群内在线表格9月4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加盖公章)。对无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积极做好投保出险学生的理赔服务工作。在我校投保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如果假期出险发生了住院医疗或意外伤害情况,请准备好病历、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到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办理报销事宜(咨询电话:4893118);凡在我校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学生,如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费用还可办理二次报销,请于每周二下午到教育管理科办理(狂犬疫苗也可报销)。

    3.科学安排、认真部署、提前准备,从实际出发,创新思路,做好迎新、军训、入学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02020212022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严格按照《济宁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内容、标准执行。请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标准,规范步骤,使评比结果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学生的情况,为学生的综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请于评比前到教育管理科核对人数及各奖项数量。

    单项奖学金严格按照标准和比例,如实评选,如有条件不够者可空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习成绩优秀奖、社会实践奖、创新创业奖、体育运动奖、文艺活动奖的评定必须严格掌握,在报送结果时必须报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奖时间限定在20229月1日至20239月1日。

    本学年体测必须达到及格及以上。

    请于10月15日前评比结果公示综合素质测评材料纸质版报教育管理科审核,电子版发送至jnxyxgc@163.com。

    五、辅导员工作

    1.请各二级学院将本学期专兼职辅导员带班情况统计表相关表格请在群文件中下载,于9月10日上午10:00前,纸质版报送至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jnxyxgc@163.com。

    2.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坚持“三个走进”,深入学生公寓、教室、食堂,加强与学生的交流、联系,掌握学生学习、生活上的情况,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新学期学生学习生活平稳、和谐、有序。

    3.本学期继续推行辅导员通排值班制度。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