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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学生外出返济核酸检测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8

二级学院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济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外出返济核酸检测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外出返济核酸检测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我校学生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确需离开济宁的要按照《济宁学院学生外出请假制度》进行审批报备。从国内低风险地区返济,抵达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备,就近采样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从中风险区所在地级市返济的,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抵达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备,就近采样进行1次核酸检测;从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返济的,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抵达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备,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三、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济,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济,如确需来济,须在抵达后按照济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

四、各二级学院严格请假程序,认真核实学生请假事由,精准掌握学生健康和异动情况,并按要求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销假返校后要将学生核酸检测证明,交学校疫处办和所在二级学院备案。

五、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作为本单位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外出返济核酸检测备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督促外出返济学生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疏于管理、玩忽职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坚决予以追责问责;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