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请2011-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3

各系:

2011-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已经下达,为做好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及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贷款的学生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毕业班学生不得申请本次贷款;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范校纪行为;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

4、申请学生原则上应为本学年经认定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重病户子女可优先申请。

5、本次贷款的额度只含入学前户籍为本省的学生,外省学生申请时,可先咨询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区的资助中心,按当地资助中心的要求办理。

二、评审与信息填报

由学生本人提出贷款申请,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或班主任在本系额度内,确定申请贷款人员名单,并在系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网填报学生相关信息。

各系申请名额已按学生数分配至网上系统,请各系登录http://3.009sky.cn/LoginCollege.aspx?SchoolId=230,完整地输入各项信息,各项数据务必准确无误,否则将影响将来贷款的领取。网上信息录入务必于4月25日前完成,网上登录密码请各系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

学生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元。除支付学费、住宿费外可用于生活费。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