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学生放假时间为2025年4月4日(周五)至2025年4月6日(周日),共3天,不调休。为全力做好清明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切实保障校园秩序和学生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纪律教育
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学生去向,掌握学生情况。
1.及时统计离校学生情况。填报“济宁学院清明假期学生离校情况统计表”(模板见附件sheet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在校情况统计,并于4月3日晚8点前在辅导员QQ群内填写“济宁学院2025年清明假期学生在校情况表”(模板见附件sheet2)。
2.准确掌握学生情况。坚持家校联动,对离校学生追踪行程,要求学生到家或目的地后及时向学校和家长报平安,微信群内每日通报学生去向时,把离校学生数准确统计到“请假不在校”部分;对在校学生,要每日报告归宿就寝情况。
3.按时汇总返校学生情况。填报“济宁学院2025年清明假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于4月6日晚8点前在辅导员QQ群在线填报学生在校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件sheet3)。
二、加强安全教育
放假前认真开展安全主题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旅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应急避险、防火、防盗、防溺水、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急性传染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增强学生的安全预防意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密切关注学生网络言论,做好正面引导。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下发的《学校安全工作提示函》(2025年第2号)相关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安全教育:
(一)开展清明节防火教育。节前集中开展一次防火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在林区和草原区内玩火用火,不携带火种、火药、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游玩,不得进行野炊、烧烤、燃放烟火、燃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活动,使全体学生知晓火灾的危害,安全用火和火灾预防常识,知晓野外违规用火和引发森林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教育学生在发现火情时,及时报告或拨打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不得自行救火,以防造成自身伤害。充分发挥学生对家庭的辐射作用,引导家长不在林内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野外吸烟,不在林内焚烧杂草、烧灰积肥等。 严格控制学生到森林、草地、山上野营,严禁进行野炊等易引发火灾的活动。
(二)开展交通安全工作。持续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醒,教育引导学生不闯红灯、不急停急跑、不翻越护栏,乘车系好安全带,拒乘超载、无证车辆。在道路上通行时,远离大货车、公交车盲区;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禁止违规载人。
(三)开展气象地质灾害防范教育。开展一次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注意在大雨和河流涨水期间尽可能绕开危险水域和高陡山坡,避免发生溺水;在雷雨天气,要切记注意防雷,避免雷电的伤害,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
三、加强宿舍巡查
安排假期值班人员到宿舍巡查,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假期在校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保持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科学合理作息。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禁物品,严禁晚归、夜不归宿及留宿他人,严禁寻衅滋事。
四、关注特殊群体
重点关注学业困难、心理困难、经济困难等需要重点关注学生,及时了解学生情况,积极采取针对性帮扶,疏导心理和负面情绪,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五、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以生为本,做到人文关怀和服务保障相结合。切实关注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积极主动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守、学生安全稳定等工作,确保假期学校正常运转。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