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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0-01-09浏览次数:

    各系:

    寒假即将来临,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本学期末及下学期开学初学生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近期学生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复习迎考阶段的日常管理工作

    1、为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复习考试期间应保证教室、宿舍、校园环境的清洁,请各系重视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

    2、要加强常规管理力度,每晚值班人员要到岗到位,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校、系领导及学生工作部(处)汇报,并给予适当处置。

    3、进一步加强请销假管理,对复习考试期间请假的学生,要从严控制,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理。

    二、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1、各系要在近期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突发事故教育,尤其是要强化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教育。

    2、寒假学校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请各系提醒同学注意假期往返途中及在家期间的交通及人身财物安全。

    3、要提醒学生充分估计到假期交通运输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困难,尽早预订返校车票,保证下学期按时到校上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应提前请假,各系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学生尤其是毕业班学生的请假事由,避免出现监管盲点。下学期开学后两天内,请将学生到校情况报送到学生工作部。

    三、加强寒假期间学生宿舍的财产保管工作

    1、学生的公寓用品、书籍、衣物、日用品等应存放在本人宿舍,并将宿舍打扫干净,关好门窗。

    2、下学期开学后,请各系组织学生对本系宿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科反映。

    四、进一步做好学生事务服务工作

    1、针对现阶段学生特点,各系要密切注意学生的思想状况,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尤其是毕业、考研以及学习和生活困难的学生,强化心理违纪干预机制建设,做好必要的工作预案。

    2、学生放假离校,学校将安排班车送站,具体通知另行下发或查看学校主页。

    3、本学期学生保险办理截止日为2010年1月13日。加入保险的同学,在假期期间如出现意外伤害或住院治疗者,应注意按规定把各种证件、票据备齐。办理商业保险的同学需提供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开学后到学工部办理理赔手续。参加市医疗保险的同学需提供原件,开学后到校保健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如有重大事故者,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办理保险所需手续:

    (1)意外伤害门诊治疗所需手续材料:

    ①门诊病历;②门诊诊断证明;③收费单据;④拍片(CT、化验等)需放射报告单;⑤身份证复印件。

    (2)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所需手续材料:

    ①门诊病历;②门诊诊断证明;③住院病历复印件;④医嘱单;⑤出院小结;⑥每日费用清单;⑦拍片(CT、化验等)需放射报告单;⑧身份证复印件;⑨如需转院,需出具转院证明。

    五、切实做好寒假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重视和加强寒假学生安全工作。放假前,各系要专门召开学生安全工作会议,要组织学团干部、辅导员认真开展假期安全教育,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乘坐安全车辆。严禁学生自行组织包车,教育学生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招揽乘车的广告信息,不要乘坐无证、无牌车辆和夜班车。对介绍、组织乘坐无证、无牌车辆和夜班车的学生要认真查处,不听劝阻、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2、注意旅途安全。教育学生要注意途中人身及财物安全,和陌生人接触要慎重,不要轻信他人,不要在人多、拥挤的地方久留,以防被盗、被骗、被抢。

    3、强化自我防护。教育学生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确保宿舍安全。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和水龙头,注意防火防盗,离校前存放好宿舍内的个人物品。

    5、自觉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寒假期间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与法律规范,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6、按时返校学习。教育学生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如有特殊情况,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工作部(处)

    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