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通知》(鲁教学函(2009)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我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09年10月22日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通知
鲁教学函(2009)5号
各高等学校:
2009年全国冬季征兵在即,根据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今年征兵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积极响应号召,鼓励和发动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大规模征集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服兵役,既是从源头上改善军队兵员结构,提高军队素质和战斗力的必然选择,又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效途径,既有益于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实施,又有益于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和锻炼成才。今年以来,教育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公安部等部门以空前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门指出,今冬征兵工作将体现两大“优先”战略:同等条件下,学历高的青年优先;同等学历下,应届毕业生优先。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将优先得到批准。对此,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响应,认真贯彻,把做好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放到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首位,积极配合当地兵役部门,鼓励和发动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二、再掀宣传发动新高潮
根据目前形势发展,各高校要积极行动起来,对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进行一轮再部署,组织对毕业生进行一次再动员。要通过手机短信、Email、电话、QQ群、bbs等方式,进一步动员毕业生特别是那些未就业的、有贷款的、因实习不了解政策的毕业生参军入伍,告知他们优惠政策、时间节点和办理程序。要抓紧通知符合条件、有志于参军的女性毕业生,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应征,通知已完成除实习以外的教学环节、翌年毕业的有志于参军的高职学生,可以报名应征。对于那些毕业生离校早,没有来得及做充分工作的高校要抓紧开展工作,确保未就业的毕业生人人知晓。
各高校要结合这轮再动员再部署,再掀应征入伍的宣传高潮,把政策宣传作为重点,继续加大宣传动员力度,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要大力宣传大学毕业生在军营建功立业的先进典型,让广大毕业生懂得应征入伍既是他们的光荣责任和义务,又是青年学生接受锻炼、茁壮成长的重要途径。要围绕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优秀士兵直接提干、退役后考学升学就业优惠等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把政策讲深讲透。
三、切实做好对应征大学生的后续服务工作
各高校要紧密保持和预征对象的联系,在11月1日前提醒他们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积极配合兵役部门为毕业生办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相关手续。对未报名参加预征,又积极应征入伍的大学生,要热情提供服务,耐心宣传和解释政策,需要补办有关手续的要及时为其办理。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千方百计把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10月,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到了关键攻坚阶段。目前,预征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但是要夺取征集工作的最后胜利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对此,各高校要保持清醒认识,及早研究,精心准备,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工。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高校要明确主管校领导负总责,学生处牵头的工作责任体系,深入发动,细致工作,特别是要组织班主任、辅导员,面向2009届毕业生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后续服务到位。10月份,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对22个省开展就业工作检查,高校毕业生预征和征集工作将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我厅也将于近期专门组织对部分高校应征入伍再发动、再部署工作进行抽查。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应征入伍这项利国、利民、利军的工作抓好抓实。为便于工作调度,请各高校于10月9日之前将学校主管领导、学生处长和应征入伍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名单(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报我厅学生处。联系人:夏贞鹏、吕玉明,联系电话:0531-81916562,81916642,传真:86100076。电子邮箱:xsc@sdpec.edu.cn。2009年应征入伍工作结束后,各高校要及时做好总结,探索建立加强思想教育、政策宣传、组织方法、工作体制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工作总结请及时报我厅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