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我校学生培养方案规定,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做好学生劳动实践课教育与管理工作,增强大学生劳动实践意识,本学期继续开设劳动实践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参加劳动实践课的学生为2014级本科学生,第二周9月7日开始上岗,劳动时间为一周,各系具体时间和岗位分配见“劳动实践课安排表”,请各系做好本系专业课课程调整。
2、各系由党总支书记负责本系劳动实践课的协调管理工作,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担任带队教师,学生上岗前各系应召开动员会。
3、各系带队教师负责各岗位学生分组并指定小组长,在学生上岗前一周与各设岗单位指导教师联系,落实学生向指导教师报到地点,并填写成绩考核表前三栏(QQ群文件共享下载),由各岗位小组长交指导教师。
4、因国家法定假期影响的劳动实践课课程将调至第十八周,请带队辅导员提前和实践岗位老师联系。
5、对于无故不参加劳动实践课、无劳动实践课成绩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6、各设岗单位应给劳动学生提供统一劳动课标志和必要的劳动工具,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制定本岗位劳动职责,并对劳动学生进行培训和指导,学生劳动完成后,对学生进行考评并填写《济宁学院学生劳动实践课成绩考核表》,有小组长带给本系辅导员进行成绩统计汇总成绩(表格QQ群文件下载)后连同纸质版、电子版及工作总结交到B107。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