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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5年“爱心扬帆工程”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5-09-17浏览次数: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慈善总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关于实施山东省高校“爱心扬帆工程”的通知》(鲁慈〔2015〕11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15年 “爱心扬帆工程”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爱国爱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2.20142015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及特别困难2015级新生;

    3.品学兼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4.生活俭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20142015学年无不合格课程,无违纪现象。

    三、资助标准和人数

    本期扬帆工程资助22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各系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根据分配名额,严格标准条件,认真开展评选,在班级内进行民主评议,由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资助名单;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请于9月28日前上报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B101)。上报纸质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表中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由系总支书记填写并签名,申请理由由本人填写并签名)、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系行政章),审批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jnxyzzzx@jnxy.edu.cn.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