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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学生校外住宿排查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6-09-13浏览次数:

    各系:

    自开学以来,通过检查发现仍有少数学生,不能严格遵守学校的住宿管理规定,夜不归宿、校外租房居住等现象仍存在。近期,周边居民频繁向学校反映,部分在外租房居住学生扰民现象严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住宿管理,严肃住宿纪律,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各系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力度。要利用主题班会等途径,组织学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学生住宿管理规定,通过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帮助学生充分认识到在校外住宿尤其是私自校外租房住宿带来的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私自校外租房住宿的行为。

    二、开展排查梳理,全面掌握信息

    即日起,各系要对学生住宿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安排专人对私自校外租房住宿、晚归、夜不归宿等学生逐个梳理登记;对已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系领导、辅导员要与其进谈话,劝解学生必须立即搬回学校住宿,并做好谈话记录。对经劝说仍不搬回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将在校外租房居住学生的在校情况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通知家长,告知家长学生私自在外租房住宿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求其共同做好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学生校外租房居住的现象。请各系于9月18日下午4:00前将本系学生住宿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学生公寓10#103房间)。

    三、深化公寓管理,抓好落实工作

    各系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内本系学生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营造健康、文明、和谐氛围。严禁学生擅自在校外居住,系领导、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公寓,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思想上的困惑、情绪里的抑郁,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做好相关服务

    各系要对整治结果进行认真核实,绝不能留下管理和教育工作的空白点,严格执行学校严禁学生擅自校外居住的有关规定,对擅自校外居住学生,经劝说屡教不改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抽查学生夜不归宿、晚归等情况,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学生住宿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教学、生活秩序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希望各系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附件:济宁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