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7年新学期开始,为确保学生获得最大化医疗保障,减轻因意外伤害、疾病造成的家庭负担,避免学生与学校、学生与学生间因意外造成的经济矛盾,学校要求,每位学生确保有一份医疗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根据济宁市人社局、财政局、济宁市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驻济大中院校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济人社【2017】20号)》文件要求,2018年在校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费为每人每年180元(可一次性交够在校期间保费,以后每年保费上涨不再增加)。
2.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开证明信)、低保(低保证)、残疾(一、二级残疾证)的学生出具相关证明或复印件,保费有学校所属地财政给予缴纳。
3.在校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学生,另外每人可以享受一份学校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家参加城镇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或没有参加任何保险的学生,可以在校参加50元人身意外保险。
请各系同仁在百忙中把新生保险工作做好,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尽早投保(为避免意外发生),请于9月30日前把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行政楼B104,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3196058-86。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