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2018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我校期末及寒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现就学期末及寒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诚信教育,培育优良学风校风
各系(院)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网站等宣传阵地,通过考前动员,宣传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意义,让学生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和影响,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复习备考上来,抓紧时间复习功课,努力营造诚信迎考的考试氛围。开展考风考纪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中有关考试纪律的规定和处理办法,利用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使“诚信守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教育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培养诚信守纪的品德和作风。对考试违纪学生,要及时调查核实违纪事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做到说服有依据,疏导有效果。
二、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系)院要在放假前结合当前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学生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安全意识。
1.加强公寓安全教育。各系(院)要利用各种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宿舍防火、防盗、防推销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学生远离违章电器、远离火灾、远离传销,平安健康成长。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对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要关心和帮助其做好期末考试的准备工作;对生活有困难的学生要主动关心关爱,必要时应及时给予适当救助;对心理有困惑的学生要及时给予疏导,并电话通知学生家长,安排专人结对帮扶,准确把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安全。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寒假学校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请各系(院)提醒同学们注意假期往返途中及在家期间的交通及人身财物安全,不要贪图便宜,要乘坐正规营运车辆,不要乘坐黑车、无证无牌车辆和夜班车,不要自行组织包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等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醒学生注意旅途安全,和陌生人接触要慎重,不要轻信他人,不要在人多、拥挤的地方久留,以防被盗、被骗、被抢。提醒学生充分估计到假期交通运输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困难,尽早预订返校车票,保证下学期按时到校上课。
4.加强防诈骗安全教育。一是正确引导学生进行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外出实践要到正规的用工单位,要主动和监护人联系,征得监护人同意。外出兼职时,要注意招工陷阱,防止上当受骗,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放假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反传销教育,帮助学生掌握传销的基本特征和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增强防范意识。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网络诈骗活动。教育学生学会甄别网络虚假宣传信息和网络陷阱,引导学生养成正确人生观和消费观念,远离网络陷阱,拒绝“校园贷”。
5.加强社会公德教育。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在广大师生中营造浓厚的遵纪守法氛围,要求学生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与法律规范,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传销、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围观、静坐、游行等活动,不做违法违纪的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和相关公安机关。
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假期工作顺利进行
1.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学生离校期间,各系(院)领导、辅导员要深入宿舍,认真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要加大对违章电器的查处力度,做到“严”字当头, “细”处入手,严防走过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要认真对宿舍内门窗、水电线路、用电设施等进行安全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要督促学生在离校前打扫卫生,将宿舍内各个角落的垃圾清除干净,把阳台晾晒衣物收好,关闭水源、电源,最后一个学生离开时要关好窗子、锁好门,一方面防盗、另一方面以免假期冻裂水、暖设施。
要提醒学生在离校时,将个人铺盖卷起远离窗户、墙壁放置,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学生的贵重物品,假期期间一律不得在宿舍存放。
要求学生不要擅自更换门锁,以防影响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得不到及时处理,如因擅自更换门锁而造成的损失将由宿舍成员负责。
2.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意外紧急情况,要立即向校、系(院)领导及学工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学生寒假离校管理。要求学生返乡后要及时通过微信、QQ、电话、短信向辅导员报平安。教育学生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个别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推迟返校的,要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各系(院)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核实请假学生的情况,尤其是毕业班学生的请假事由,避免出现监管盲点。
4.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各(系)院要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准确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及假期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取得家长密切配合,敦促家长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学生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