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高考期间我校教学管理、学生考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高考期间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爱护在校学生的需要。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并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充分认识做好高考期间教学管理、学生考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管理。
经学校研究决定:全校高考期间学生考勤管理工作由朱松涛副院长、王旭英副院长负责;各系(院)系主任(院长)为本系(院)学生考勤管理工作责任人。各系(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考勤,掌握学生动向。
二、严格程序,加强在校生的日常管理
6月7日、8日正值端午放假期间,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全面、准确掌握学生去向动态,加强留校生的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
高考期间各系(院)应做好学生考勤情况记录和备案,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院)学生考勤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学校设立高考期间学生考勤违纪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分别为3196160、3196058;jnxyjwc@sina.com、jnxyxgc@sina.com。
三、强化宣传,开展诚信、法制教育
各系(院)要组织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要求全体学生参加,务必严明替考和参与作弊的严重危害性和危险性。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令)中关于“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国家考试的”等的相关规定(参见附件1)。专升本期间,我校违规作弊学生均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请各系(院)引以为戒,加强核查力度,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明确职责,严肃责任追究
根据上级要求,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系(院)根据通知精神,明确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请于2019年6月5日前报学生工作处(行政办公楼B107室)。
附: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19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