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按我校学生培养方案规定,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学期继续开设劳动实践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参加劳动实践课的学生为2012级专科学生,劳动时间为一周,各系具体时间和岗位分配见“劳动实践课安排表”。因劳动实践课而耽误的课程由各系自行安排。
2、各系由党总支书记负责本系劳动实践课的协调管理工作,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担任带队教师,学生上岗前各系应召开动员会。
3、各系带队教师负责各岗位学生分组并指定小组长,在学生上岗前一周与各设岗单位指导教师联系,落实学生向指导教师报到地点,并填写成绩考核表前三栏(空表在校ftp\学生工作部\劳动实践课文件夹中),由各岗位小组长交指导教师。
4、各设岗单位应给劳动学生提供统一劳动课标志和必要的劳动工具,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制定本岗位劳动职责,并对劳动学生进行培训和指导,学生劳动完成后,对学生进行考评并填写《济宁学院学生劳动实践课成绩考核表》,于劳动课的下一周送交学生工作部(B107)。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