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12月28日下午接省高校工委通知,为表彰奖励优秀在校大学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2011年继续开展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无任何违纪现象。
3、学习刻苦,综合测评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4、家庭经济困难,为本年度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和志愿、公益活动,艰苦奋斗,自立自强。
5、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评选人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物理与信息工程系、中文系、计算机科学系、美术系、外国语系、文化传播系、音乐系、化学与化工系、数学系、生命科学与工程系各评选一名。每人奖金2000元。
三、评选要求
本次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系应成立评选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综合考虑学生本年度受助情况,经评选小组和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议产生,并在系内公示3天。评选完毕,请各系组织学生填写打印“全省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优秀大学生推荐表”(一式两份)和“全省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优秀大学生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空表在校FTP/资助中心文件夹中),于2012年1月4日前将上述纸质文档和评选小组名单报送至学工部(行政楼B101),电子文档发送至jnxyxgb@sina.com。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