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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国家奖助学金发放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5

各系:

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均已到位,请各系按以下要求统计学生卡号等相关信息,报送《国家助学金发放表》、《国家奖学金发放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表》、《省政府奖学金发放表》(空表在校FTP资助中心文件夹中),以便及时发放给学生。

在统计工作中,请各系注意以下事项:

1、《发放表》中的学生须与评出公示的学生完全一致。

2、卡号务必准确无误,《发放表》中的学生学号、姓名、卡号务必对应,不得使用他人的卡号代领。

3、国家助学金将发放本学期金额,即一档1000元,二档1500元,三档2000元。

4、按财务要求,各系上报《发放表》时,不得改动表头的结构,每页的行数固定为30行。

5、以学号顺序排序,序号以系为单位编排。

6、学生学号须与学校学籍数据库中的一致。

7、每页不再需要“本页小计”,只在最后一页有“合计”即可。

8、对于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出现奢侈浪费等现象的,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核实,即刻停发助学金,并追回已发助学金。

9、请各系统计完毕后,于12月16日上午前将《国家助学金发放表》纸质稿一式三份,每页请加盖系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B101室,电子稿发送至jnxyxgb@sina.com

 

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