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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5-10-21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

    现将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辅导员老师们参照比赛方案提前复习,积极准备,具体选拔推荐再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的通知

    (鲁高工委通字〔2015〕52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同时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

    承办: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及培训基地(山东建筑大学)

    二、参加人员

    全省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三、培训流程

    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和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高校结合实际自行开展。第二阶段由省委高校工委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主办,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及培训基地(山东建筑大学)承办。具体安排见《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及职业能力比赛工作方案》(附件1)。

    四、时间、地点

    1、 时间:2015年11月21日-23日,11月20日下午报到。

    2、 地点: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济南市经十一路39号),联系电话: 0531-51660888。

    五、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本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并组织好本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比赛。

    2、每个学校要选拔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第二阶段培训和比赛。请填写《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及职业能力比赛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11月7日前,将扫描版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及培训基地(山东建筑大学)。

    3、 参训辅导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组织单位承担。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及培训基地(山东建筑大学):

      联系人:罗晨韵;电话(传真):0531—86361090;

      电子邮箱:sdfdyjd@126.com

     

    附件:

    1. 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及职业能力比赛工作方案

    2. 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及职业能力比赛报名表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