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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9-01浏览次数:

    各系(院):

    为切实做好开学初的学生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广大学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新学期的学习生活,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各系(院)要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做到有预案,早准备,提前告知学生返校注意事项,准确、及时、详细掌握学生情况。重点关注未能按期返校的学生,及时与学生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清具体原因,确定到校时间,督促其早日返校。请各系(院)于2018年9月2日晚上20:00前统计完毕(落实到每位学生),并将统计结果通过辅导员QQ群报送至教育管理科,3日上午10:00前报送纸质版(盖章)对无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请各系(院)将参加劳动实践课的学生总数、上课合堂情况以及带队教师名单、联系方式于9月3日上午10点前报教育管理科(行政楼B107)。

    3.在校入保的学生如假期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或住院医疗的情况,请尽快将各种材料准备齐全,送校保健中心汇总后,交医保处审核按规定统一集中报销;凡意外伤害,医保处报销门诊费用后,其它费用周二下午到行政楼B101办理二次报销。

    4.各系(院)要科学安排、认真部署、提前准备,做好新生接待、军训、入学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尤其应当从实际出发,创新思路,不断创新迎新工作。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各系(院)要认真组织开好新学期第一次主题班会课,辅导员要认真备课,做好学生收心教育,及时向学生提出学习、生活上的新要求和新期望,引导他们尽快从放假状态调整到正常的学习状态。

    2.各系(院)要注意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生家庭情况的变化,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细致的情况调查,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系(院)通过调研,及时了解问题、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要重视问题学生,做好心理疏导,让学生从心理上自立自强,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3.各系(院)要注重运用新媒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通过网络、微信、QQ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诚信感恩教育、文明教育等,尤其注重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知识的宣传和学习,引导学生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

    三、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各系(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别是在开学初和新生入学后,要着重强调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安全要求,使每一位学生都了解我校所处的地理环境等特殊情况,尤其是在生活组团建设、周边人员复杂的形势下,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各系(院)要加强“校园贷”教育整治,引导学生远离不良网络借贷。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

    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015、2016、2017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严格按照《济宁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济宁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内容、标准掌握执行(具体内容、标准见《济宁学院学生手册》),各系要组织辅导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定,严格标准,规范步骤,使评比结果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学生的情况,为学生的综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单项奖学金严格按照标准和比例,如实评选,如有条件不够者可空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习成绩优秀奖、社会实践奖、创新创业奖、体育运动奖、文艺活动奖的评定必须严格掌握,在报送结果时必须报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奖时间限定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

    请各系于9月28日前将评比结果公示后,以系为单位报教育管理科(行政楼B107)审核,以便发放奖学金、荣誉证书等。电子稿发送至jnxyxgc@sina.com。

    五、辅导员工作

    1.请各系(院)将本学期辅导员、班主任带班情况统计表和辅导员值班表,于9月5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教育管理科(行政楼B107)。电子稿发送至jnxyxgc@sina.com。

    2.请各系(院)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教室、食堂,坚持“三个走进”,加强与学生的交流、联系,努力成为他们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帮扶工作。

    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1.勤工助学岗将重新进行调整与规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请各系将成功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收齐后,于9月13日前将在校生的受理证明送至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B101)。新生的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在报到时由财务处和各系分别收齐后送至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B101)。

    3.做好我校灾区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和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工委字[2018]25号),认真做好做好我校灾区学生资助工作。各系(院)要集中精力,立即行动,全面摸排掌握遭受洪涝灾害家庭学生情况,确保不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困难影响学生就学,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多样化方式,切实做好对灾区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引导他们稳定情绪、树立信心,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4.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两节课”宣教制度。各系(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用多样化形式在九月份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本阶段资助政策课,安排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上课,确保学生参与的广度和讲解的深度,宣传好国家、我省学生资助政策。尤其是要将家长普遍关心、师生广泛关注的资助项目宣传到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得到有效资助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18年8月31日